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发布者: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发布时间:2024-03-22浏览次数:10173

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复试、录取工作,根据上级研究生招生复试、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《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。同时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专家组,做好复试录取工作。

二、招生计划

序号

专业代码

专业名称

招生计划

1

070300

化学

48(含推免1人)

2

083100

生物医学工程

20(含推免1人)

3

085400

电子信息

22(含推免2人)


合计

90

三、复试资格审查

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。考生须通过我校“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”网址:http://yzbm.njupt.edu.cn/logon),上传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复试材料并于327日上午9:30点前携带相关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到达教4-103报到,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

1)本人准考证;

2)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(正反两面);

3)学历学籍证明

 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

 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以及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教育部出具的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

 ③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;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;

 ④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
4)大学学习成绩单(考生所在单位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);

5)英语四、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;

6)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;

7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(含毕业论文、科研成果)

8)考生本人签字的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。

考生应按要求完成心理测试缴纳复试费,不符合规定者,不予参加复试。


四、复试流程及要求

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。凡是达到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,均有复试资格。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笔试、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),其中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不低于2小时,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合计不少于20分钟。

1. 专业知识测试(满分100分)

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,时间为327日(星期)。

考试科目

考试时间

考试地点

大学化学

9:50-11:50

4-102

微机原理及应用

有机电子学

注意事项: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
2.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(满分150分)

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为327日(星期13:00-20:00分专业同时进行。

专业代码

专业

面试时间

面试地点

070300

化学

327日(星期

4-106110306406

083100

生物医学工程

4-415

085400

电子信息

4-415

具体面试安排将于面试当日张贴在教4-106110306406415教室门口。

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请见《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》。

五、录取的基本要求

在复试工作中,我院将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作为重要环节。在复试过程中作弊或违纪者将取消复试资格;提供虚假材料,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、录取资格、学籍,并通报考生单位。

1.坚持“择优录取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。

2.录取成绩要求: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;初试成绩也相同者,初试专业课成绩总分高者优先录取

计算公式为:复试总成绩(满分250分)=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(满分50分)+综合能力测试测试成绩(满分100分)+专业知识测试成绩(满分100)。

综合成绩=初试成绩+复试总成绩

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,即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
3.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,须参加后期师生互选环节。

4.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交研究生院审核,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招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

六、调剂

第一志愿生源不满而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,第一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,申请截止时间请注意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调剂公告;如该专业仍未招满,则再次开放调剂系统,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调剂公告。

七、监督及其他

1.考生咨询或投诉电话

化生院办公室电话:025-83535682/83535513;邮箱:jd-hsy@njupt.edu.cn

研招办咨询电话:025-83492350;   邮箱:yzb@njupt.edu.cn。        

2.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【特别提醒】有关通知和复试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

https://yzb.njupt.edu.cn/及学院网站https://chem.njupt.edu.cn/通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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