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复试、录取工作,根据上级研究生招生复试、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《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。同时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专家组,做好复试录取工作。
二、招生计划
序号 | 专业代码 | 专业名称 | 拟招生计划 |
1 | 070300 | 化学 | 48(含推免1人) |
2 | 083100 | 生物医学工程 | 20(含推免1人) |
3 | 085400 | 电子信息 | 22(含推免2人) |
合计 | 90 |
三、复试资格审查
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。考生须通过我校“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”(网址:http://yzbm.njupt.edu.cn/logon),上传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复试材料,并于3月27日上午9:30点前携带相关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到达教4-103报到,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:
(1)本人准考证;
(2)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(正反两面);
(3)学历学籍证明:
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
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以及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教育部出具的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
③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;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;
④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(4)大学学习成绩单(考生所在单位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);
(5)英语四、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;
(6)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;
(7)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(含毕业论文、科研成果);
(8)考生本人签字的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。
考生应按要求完成心理测试并缴纳复试费,不符合规定者,不予参加复试。
四、复试流程及要求
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。凡是达到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,均有复试资格。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(笔试)、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(面试),其中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不低于2小时,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合计不少于20分钟。
1. 专业知识测试(满分100分)
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,时间为3月27日(星期三)。
考试科目 | 考试时间 | 考试地点 |
大学化学 | 9:50-11:50 | 教4-102 |
微机原理及应用 | ||
有机电子学 |
注意事项: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2.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(满分150分)
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为3月27日(星期三)13:00-20:00,分专业同时进行。
专业代码 | 专业 | 面试时间 | 面试地点 |
070300 | 化学 | 3月27日(星期三) | 教4-106、110、306、406 |
083100 | 生物医学工程 | 教4-415 | |
085400 | 电子信息 | 教4-415 |
具体面试安排将于面试当日张贴在教4-106、110、306、406、415教室门口。
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请见《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》。
五、录取的基本要求
在复试工作中,我院将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作为重要环节。在复试过程中作弊或违纪者将取消复试资格;提供虚假材料,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、录取资格、学籍,并通报考生单位。
1.坚持“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。
2.录取成绩要求: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;初试成绩也相同者,初试专业课成绩总分高者优先录取。
计算公式为:复试总成绩(满分250分)=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(满分50分)+综合能力测试测试成绩(满分100分)+专业知识测试成绩(满分100分)。
综合成绩=初试成绩+复试总成绩。
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,即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3.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,须参加后期师生互选环节。
4.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交研究生院审核,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招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
六、调剂
第一志愿生源不满而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,第一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,申请截止时间请注意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调剂公告;如该专业仍未招满,则再次开放调剂系统,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调剂公告。
七、监督及其他
1.考生咨询或投诉电话
化生院办公室电话:025-83535682/83535513;邮箱:jd-hsy@njupt.edu.cn。
研招办咨询电话:025-83492350; 邮箱:yzb@njupt.edu.cn。
2.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【特别提醒】有关通知和复试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
https://yzb.njupt.edu.cn/及学院网站https://chem.njupt.edu.cn/通知。
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
2024年3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