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,根据上级研究生招生复试、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《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,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专家组,做好复试录取工作。
二、调剂专业及招生计划
序号 | 调剂专业代码 | 调剂专业名称 | 学习方式 | 调剂招生计划 |
1 | 083100 | 生物医学工程 | 全日制 | 6 |
2 | 085400 | 电子信息 | 全日制 | 26 |
合计 | 32 |
三、调剂基本条件
序号 | 学位类型 | 调剂专业代码 | 调剂专业名称 | 基本条件 |
1 | 学术学位 | 083100 | 生物医学工程 | 1、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; 2、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,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; 3、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学术型且专业代码为 08 开头的考生; 4、本科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。 |
2 | 专业学位 | 085400 | 电子信息 | 1、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; 2、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,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; 3、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08开头的考生,且本科专业为材料、物理、光电等相关专业。 |
四、调剂流程
1. 教育部“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”(网址:https://yz.chsi.com.cn)开通后,请考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。
2. 学院初选后,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,并通过“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”向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。
3.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”接收调剂复试通知,并按照安排参加调剂复试。
4. 复试后学校通过“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”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,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”接收确认拟录取。
5.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“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”完成相关事项。
五、调剂复试须知
(一)复试资格审查
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,审查不符合规定者,不得参加复试。
调剂考生须按照“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”调剂复试通知要求上传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复试材料电子版,于4月11日上午9:30点前携带相关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到达教4-309报到,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:
(1)本人准考证;
(2)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(正反两面);
(3)学历学籍证明:
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
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以及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教育部出具的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
③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;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;
④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(4)大学学习成绩单(考生所在单位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);
(5)英语四、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;
(6)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;
(7)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(含毕业论文、科研成果);
(8)考生本人签字的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
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,不得参加复试。
调剂考生应在复试前按要求完成心理测试,测试前请认真阅读《心理测试须知》,未完成心理测试者,不得参加复试。
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前登录我校“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”网络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(80元/生),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;已缴纳复试费的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,我校不予退费。
(二)复试流程及要求
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。
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(笔试)、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,其中知识专业测试时间为2小时,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合计不少于20分钟。
1.专业知识测试(满分100分)
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,时间为4月11日(星期四)。
调剂专业 | 考试科目 | 考试时间 | 考试地点 |
生物医学工程 | 微机原理及应用 | 9:50-11:50 | 教4-309 |
电子信息 | 有机电子学 | 9:50-11:50 | 教4-309 |
2.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(满分50分)和综合能力测试(满分100分)
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为4月11日(星期四)13:00。具体面试安排将于复试当日张贴在教4-309教室门口。
六、录取的基本要求
在调剂复试工作中,我院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重要环节。在复试过程中作弊或违纪者将取消复试资格;提供虚假材料,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、录取资格、学籍,并通报考生单位。
1.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。
2.录取成绩要求: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;初试成绩也相同者,初试专业课成绩总分高者优先录取。
计算公式为:复试总成绩(满分250分)=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(满分50分)+综合能力测试测试成绩(满分100分)+专业知识测试成绩(满分100分)。
综合成绩=初试成绩+复试总成绩。
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,即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3.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交研究生院审核,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研招网上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。
七、监督及其他
1.考生咨询或投诉电话
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电话:025-83535682/025-83535513;
邮箱:jd-hsy@njupt.edu.cn。
学校研招办咨询电话:025-83492350; 邮箱:yzb@njupt.edu.cn。
2.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【特别提醒】
有关通知和复试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研究生招生网站
https://yzb.njupt.edu.cn/以及学院网站http://chem.njupt.edu.cn/通知.
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
2024年4月5日